真愛,是幸運、還是命運?
追求真愛而英年早逝的徐志摩,
曾在給恩師梁啟超先生的書信上說:
「我將在茫茫人海中尋訪我唯一之靈魂伴侶。
得之;我幸。不得;我命。」短短的一句話,
道盡真愛的珍貴與無奈。
由於徐志摩強調的真愛,是「唯一」與「靈魂」,
使得真愛在柴米油鹽醬醋茶的平常人生中,
顯得高貴超俗。
因此,得不到而必須認命的機率也就相對提高。
他在二十歲那年,經由父母安排迎娶他不愛的張幼儀。
離婚後,他鍾情意屬的林徽音,
則在社會壓力與自我道德的理性思考下,
決定離開他,後來嫁給梁思成。
抑鬱寡歡的他,最後和陸小曼完成了別人不看好、
也果然毀了彼此的婚姻。
三十六歲那年,
在搭機前往參加林徽音演講會的途中,遇空難身亡。
在世俗人們的眼中,也許這樣的下場十分悲涼。
但對於勇敢追求真愛的人們來說,應該是求仁得仁。
雖然,沒有和所謂的「靈魂伴侶」白頭到老,
但盡力之後,沒有遺憾。
在愛情的世界中,卻有另一種說法:
「得不到的,總是最好的。」徐志摩的性格裡,
似乎也有這樣的因子,
讓他的愛情故事不得不以悲劇終結。
沒有得到林徽音對婚姻的許諾,
成為徐志摩一生的追求,
也成為他對現實生活不滿的寄託。
正如神話學大師坎伯〈Joseph Campbell〉說:
「在尋找你的伴侶時,如果你的直覺是正確的,
你會找到你的他或她;如果,直覺不正確,
就會一直碰到不對的人。」一個人追求愛情的同時,
必須先確定自己要的是什麼,否則永遠也得不到。
最後,就算自己願意退而求其次,
還是有無法彌補的缺憾。
愛情,沒有一定的標準;他的蜜糖,可能是你的毒藥。
有情人終成眷屬,固然值得賀喜,但若不懂珍惜彼此,
在美夢成真之後,往往變成惡夢的開始。
雙方宣告仳離,恍然覺悟--不得;是幸。
得之;才是命。
紅遍港台的青春玉女歌手葉蘊儀,閃電結婚退出歌壇,
生了兩個孩子以後,又因丈夫外遇而離婚。
一群支持她、愛護她的朋友們,
才剛剛為她的結婚喜訊而驚呼「愛情萬歲」;
如今又為她的婚姻破碎而同聲一哭。
愛情,沒有一定的標準、也沒有公式。
愛情,大部分的感覺及策略,都是要靠自己體會的。
能不能在愛中學習與成長,
就要看你的「悟性」高不高。
所謂的「悟性」,其實是反省的能力。
能夠自我檢討的人,比較能夠有所體會,
因為這些體會而成長。
美國作家史提芬‧
柯維〈Stephen R. Covey〉
在他的著作《與生活有約》中,
提到一位患有重病但仍一心追求幸福的女孩。
她說:「我已學會不去問為什麼了,
只問自己能從中學到什麼。面對生命,儘管困難重重,
我只會訂出自己能夠達到的目標,然後努力達成。
即使未來未必能如我願,我只求自己為今日而活。」
我想,這是對幸福最深沉的覺悟。
愛情的品質好壞,正好可以反映出人格成熟的程度。
善寫情詩的徐志摩,在那個年代裡,
可以算是被父母寵壞的富家子弟。
相較於林徽音的丈夫梁思成、
相較於陸小曼的前夫王賡,
無疑地徐志摩的問號是比較多的。
梁思成明明知道林徽音的心中還有徐志摩的身影,
卻仍以愛包容。王賡已經知道留不住陸小曼的人與心,
選擇以愛成全。
愛情的品質好壞,正好可以反映出人格成熟的程度。
每當我們對於所追求的愛情,快要成形的時候;
就有更多的問號相伴而來。
總有一天,終於恍然明白--原來,
我們所追求的愛情,不是生命的答案。
愛情,其實是生命的問號。
一個能把愛情經營得很好的人,
常常是隨時可以回答「我是誰?」這個問題的人。
能清楚自己在生命中的位置,知道自己要的是什麼,
也知道自己能夠付出多少,
是在戀愛中不盲目、也不麻木的基本要件。
若不知道自己是什麼人?也不知道自己要的是什麼?
談起戀愛的時候,常以為多就是好。
就像逛百貨公司,趁大打折,買了很多衣服,
回家掛在衣櫥,一件一件地發現並不適合自己。
這種人就算很樂意付出,也是盲目的給予,
以為多給就是好,卻又苦苦埋怨得不到回報。
若非基於對方真正的需要而付出,
不但自己很快地疲累,對方也不會感謝。
什麼是真愛?等你不再問這個問題的時候,
才會發現真愛。
誠如徐志摩所說的「得之;我幸。不得;我命。」
但願我們在追求愛情的時候,都有積極的努力;
當愛情走遠的時候,也同樣能有放手的豁達。
面對生命,儘管困難重重,我們應該
訂出自己能夠達到的目標,然後努力達成。
即使未來未必能如我們所願,
我們只求自己為今日而活。
活在當下.......
留言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