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 1946 年時,我爸爸已經過世五年,他沒留下什麼錢
兄姊也都已結婚、另組家庭
家裡只剩下媽媽和我們三個小女孩。
記得在復活節的前一個月,教會牧師宣布,
希望大家都將身邊的錢節省下來做特別的奉獻,
去幫助教會中一個貧困的家庭。
所以,回家後,我們三姊妹就商量好
節省家中不必要的開銷;
同時,姊姊也去做臨時清潔工
我和妹妹則做些簡單的手工藝品到街上販售,
盼望能對那不知名的「貧窮家庭」有些許的奉獻。
在那個月之中,我們三姊妹共賺了 70 元
也是我們收入最高的一個月。
復活節的前一天,我們將所賺的許多零錢
換成 3 張二十元及 1 張十元的新鈔;
那一夜,我們三姊妹興奮得難以入眠
一直迫不及待地想到教會,去奉獻那「辛苦賺來的70元」。
星期天早上,突然下起大雨,我們沒有帶傘
所以全身被雨淋得濕透,鞋子也因破洞而積滿了水
但是我們走了超過一哩路,到達教會後
很興奮、也很驕傲地奉獻出那「70元」!
當時,我真的感覺到,自己是非常的富足啊!
從教會回家後,媽媽對我們的行為感到高興,
特別買了一打蛋,也炸了薯條給我們吃。
當天傍晚,牧師開著車子到我們家來,給媽媽一個信封袋;
當袋子倒出來時,發現裡面是「3 張二十元、1 張十元的新鈔,
以及17張一元的鈔票」。
媽媽低著頭,把錢放回信封內。
那時,我們三姊妹都沒說話,
只低著頭看著地板,我的眼淚掉落到地板上--我們才知道,
牧師宣布的貧困的家庭,竟然就是我們家。
我低著頭,看著拆縫過的衣服和磨破的鞋子時
我突然感到好羞愧--我不想再去教會了
因為大家都知道我們是教會中「最窮的家庭」。
在一星期中,我們家沒有人談論此一話題
直到週六,媽媽才打破沉默,問我們要如何使用這筆錢?
我們不知道,因我們覺得「自己不是窮人」
不曉得「窮人會如何使用這筆錢」?
然而,我們只知道,我們不想再去教會了
不想去被別人當成窮人看!
可是,媽媽還是強迫我們一定要去。
隔天,星期日,雖然出太陽,可是我們三姊妹徒步走到教會
一路上都沒說話,心情很壞、很沉重、很冰冷!
那天,教會來了一位宣教士
他說,非洲的教會是用曬乾的土塊建造,但需要錢「買屋頂」
只要 100 元,就可以為非洲教會鋪蓋一個屋頂。
宣教士在台上對大家說:
「我們能不能獻出金錢,來幫助貧窮的非洲人?」
這時,我們一家人相互注視,並露出這星期來的「第一次微笑」。
在奉獻時,媽媽把上星期牧師給我們裝有「87 元的信封袋」
全數投入奉獻袋中,清點奉獻後...
牧師宣布:今天奉獻,超過一百元一點點。
宣教士很興奮,因他原本並不期望,會在我們小小的教會
獲得這麼多的奉獻所以他在講台上大聲地說:
「你們教會中,一定有人很富有!」
聽到這句話,我媽和我們三姊姊,都泛著淚光--原來,
我們是這個教會中「最富有的家庭」!宣教士不是這麼說嗎?
從那天起,我和我的家人,都不再是窮人了!
一個人是否「富有」,往往不在於錢財的多寡
而在於心靈是否快樂、飽足?
我們看到大家眼中的有錢人擁有那麼多東西時
常會羨慕、嫉妒他
但如果我們想到他的心靈享受那麼少
又怕被偷、被搶、被綁架,天天提心吊膽時,則又會可憐他了。
所以,每個人都知道,「施比受有福」
當我們將手中擁有的,奉獻給更需要的人時,心中自然歡喜快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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